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和《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9]4号)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一律禁止设置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游戏游艺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经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备案,列入指导目录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均不得具备或在内部保留退币功能、退币系统装置。 各级相关部门在游艺娱乐场所日常巡查中,凡发现擅自改装指导目录公布的机型机种系统装置,使其具备上述功能的行为,应当予以严厉查处并及时将处理情况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2011-03-01
本网补充说明: 以前各批次指导目录如与现行规定有出入,请按文化部公布的为准。
查核地址: 全国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目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