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 关于代理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和 进口网络游戏内容报审工作的通知
本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和《文化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发挥协会行业代表职能和行业服务职能,经与文化部市场司相关处室沟通,由我会免费为本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代理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和进口网络游戏内容报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服务对象 本会会员并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二、代理服务原则 协会代理服务遵循“便利服务、自愿委托”原则。 三、报备材料 (一)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 1、签订《委托代理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协议》一式三份; 2、递交文化部规定的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需要的各类材料。 (二)进口网络游戏内容报审 1、签订《委托代理进口网络游戏内容报审协议》一式三份; 2、递交文化部规定的进口网络游戏内容报审需要的各类材料。 四、本会代理服务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29号浙江省音乐厅商务楼407室 。联系人:蒋秋燕 ,联系电话:0571-81387303 13346172678 ,电子邮箱:14909056@qq.com 特此通知。
浙江省游戏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注: 有关资料请查阅本网"资料下载"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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